金額與比例

加班費試算

依勞基法試算平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與例假日的加班費,月薪可自動換算時薪。

月薪制以每月 30 日、每日 8 小時計算,即月薪 ÷ 240。

只填超過正常工時的部分,每日上限 4 小時。

延長工時每月合計不得超過 46 小時(經核准的三個月制為 138 小時)。

試算結果為毛額,未扣除勞保、健保、勞退與所得稅。

適合什麼時候使用?

  • 月薪 36,000 元平日加班 2 小時,加班費多少
  • 休息日上班 5 小時,依核實計算能拿多少
  • 國定假日到班 8 小時,是否等於多一天工資

常見問題

月薪怎麼換算成時薪?
月薪制以每月 30 日、每日 8 小時計算,所以每小時工資為月薪 ÷ 240。例如月薪 36,000 元,每小時工資為 150 元。
平日加班費的倍數是多少?
依勞基法第 24 條,延長工時前 2 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 1/3(即 1⅓ 倍),第 3 小時起加給 2/3(即 1⅔ 倍)。每日延長工時不得超過 4 小時。
休息日加班是「做一給四」嗎?
不是。休息日工時「做 1 給 4」的規定已於 2018 年修法刪除,現行為核實計算:實際工作幾小時就算幾小時,倍數與平日延長工時相同。
國定假日上班為什麼是加倍?
依勞基法第 39 條,休假日(國定假日)出勤,當日工資照給外應另加發一日工資,所以前 8 小時相當於加倍;超過 8 小時的部分再依第 24 條加成計算。
例假日可以要求加班嗎?
原則上不行。依第 40 條,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才能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,工資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,且須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。

使用限制

依一般月薪制與勞基法條文計算,不處理變形工時、責任制(第 84-1 條)、輪班津貼或約定的更優條件;結果為毛額,未扣除勞保、健保、勞退與所得稅。實際給付請以工資清冊與公司規定為準。

資料來源

以下連結會開啟外部網站。規定可能調整,請以原始網站與你的契約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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